(A)在期末考试前一周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布置占学生总成绩10%以下的作业或项目,也可以在期末考试前一周上交。但是,没有作业或项目可能在期末考试前一周的最后两天到期。测验可以在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但不能超过期末总成绩的3%。考试可能不会在预考周进行。
(B)作业、家庭考试、课堂考试或占学生成绩10%以上的项目,必须在期末考试第一天前至少30天安排,并且必须在期末考试前一周之前交付。任何需要整个学期才能完成的作业都可以在预考周的前三个工作日内接受或提交,前提是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作业可以在预考周之前提交。
(C)特殊情况不符合期末考试准备期政策,必须在课程大纲中明确说明,并经授课系主任批准。如果教授是该系的系主任,该教授必须有这些特殊情况得到该系所在学院院长的批准。如果教授是教授该课程的学院院长,教授必须有这些特殊情况得到高级副校长和教务长的批准。
(D)如果学生提出特殊要求,要求将作业截止日期延长到期末考试前一周,教师可以酌情批准。
(E)期末考试准备期政策必须放在课程大纲的大学政策部分下面。
这项政策只适用于春季和秋季学期的16周课程。
此政策不包括补交作业、补考和实验室检查。这一规定也不适用于每周上课一天超过一小时的课程,也不适用于期末考试周期间没有大学规定期末考试时间的课程。
所有大学实验课和皇冠体育研究生课程不受此政策限制。
学生政府协会(SGA)注册学生组织(RSO)不得在预考周举行会议、宴会或招待会,也不得赞助或参加任何需要学生参与的活动、项目或相关活动。
违反这一政策的学生应报告给授课系的系主任,在特殊情况下,应报告给学院院长,并可能作为成绩上诉的理由。
本政策将在不早于2014年审核前保持有效。
注1:每周一次,上课时间在下午5点之前,将按照规则7进行测试。另外,参见规则#9。
注2:每周超过一天的日间课程(下午5点之前的课程开始时间)将在同一天的课程会议的同一时间进行测试。例如,上午8:00的班会将与上午8:30的班会同时进行测试。标准的小时会议时间列在上面的时间表中。参见规则8。
在夏季学期,如果要进行期末考试,必须在最后的常规课时进行,如果需要额外的时间,则必须在最后两节课时进行,只要期末考试的长度不超过两个小时。学校关于多次期末考试的政策(见上文规定)也适用于夏季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