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章程
内部审计的作用由审计章程定义,该章程载于公开大学校董会政策手册中,全文转载如下。《宪章》规定了审计署的宗旨,赋予了进行审计的权力,并规定了职责范围。《宪章》还规定了其他机构在审计或其他审查期间提供准入和合作的责任。
任务
皇冠体育大学内部审计的使命是协助皇冠体育大学校董会管理下的大学管理层和工作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为他们和董事会提供独立客观的分析、评估、建议和相关评论,参考:
- 内部控制结构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 保护资产;
-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大学政策
- 管理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的定义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作。它通过采用系统的、有纪律的方法来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权力和组织
皇冠体育州法律规定,皇冠体育大学校董会(以下简称“校董会”)应建立内部审计职能,聘请足够数量的内部审计员来履行校董会的受托责任。
内部审计职能应对董事会和皇冠体育校长负责。行政总审计长在职能上向董事会负责,在行政上(即日常运作)则向总裁负责。
皇冠体育大学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将遵守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指导,包括内部审计的定义、道德准则和内部审计专业实践的国际标准。
审计署署长获校董会授权,负责指导校董会辖下各大学(“大学”)进行广泛而全面的内部审计工作。这包括皇冠体育在诺曼、俄克拉荷马城和塔尔萨的活动,以及在卡梅伦大学、罗杰斯州立大学和董事会负责的任何其他地点的活动。
内部审计将确定由管理层设计和实施的大学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过程是否充分和有效。为达致上述目标,审计署行政总裁及内部审计员获校董会及校长授权,可全面、自由及不受限制地查阅大学的所有职能、纪录、财产及人员。如大学的任何人员、代理人或雇员未能与审计行政长官充分合作,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或阻止或企图阻碍或阻止任何审计,审计行政长官须立即同时向校长及董事会财务及审计委员会报告。根据皇冠体育州的法律,任何人更改或销毁审计所需的记录,或导致或指示下属进行此类行为,都将构成重罪,可判处监禁和/或罚款,并立即被免职或解雇。
董事会应:
- 在主席的建议下,委任及解聘首席审计行政长官
- 批准内部审计章程
- 每年,审核和批准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
- 每季度接收审计行政总监就内部审计活动与计划及其他事宜的沟通。
- 就审计的范围和资源向管理层及审计署行政总裁查询。
独立性和客观性
审计行政主任及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审计的活动没有直接的业务责任或权力。因此,他们不会实施内部控制、制定程序、安装系统、准备记录或从事任何其他可能损害独立和客观判断的活动。
为了保持完全独立和客观的方法,内部审计活动将不受组织中任何因素的干扰,包括审计选择、范围、程序、频率、时间或报告内容等问题。
内部审计师在收集、评价和沟通被审查活动或过程的信息时应表现出专业的客观性。内部审计师将对所有相关情况作出平衡的评估,在作出判断时不应受到自身利益或他人的不当影响。
审计署行政总裁至少每年向董事会确认内部审计工作在组织上的独立性。
责任
审计署行政总裁负责内部审计职能的方向、人事、预算和日常运作。
内部审计应:
- 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大学的高风险活动。
- 每年编制并提交一份基于风险的审计计划,以供财务及审计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批准。
-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审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和持续运营的质量,以帮助确保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大学和部门的政策,计划和程序。
- 为每次审计准备一份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进行评论,并建议管理层纠正任何不足之处。从管理层获得书面答复,并提供商定的纠正措施时间表。
- 将每份最终审计报告的副本提交给校长,并提交给负责大学治理的副校长,以便分发给董事会,以及负责审计活动的执行官员和适当的行政人员。董事会应有皇冠体育与审计署行政长官讨论报告。
- 执行跟踪程序,确保所建议的纠正措施得到实施。向财务和审计委员会报告管理当局在一段合理时间后仍未充分执行建议的情况。
- 向财务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季度活动报告,总结审计工作。
- 根据年度的审计工作,每年报告各大学的内部控制结构是否足够。
- 根据总裁或董事会的指示进行特别审查和咨询服务。如部门管理层要求提供特别检讨及谘询服务,可由审计署行政长官酌情决定。
- 调查报告或怀疑的盗窃、欺诈或滥用、滥用或挪用资源的行为,并相应地向财务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 担任联邦、州和其他外部审计机构的推动者和协调者。外部审计机构应与审计行政总裁联系召开进出审计会议。
质量保证和改进计划
内部审计将维持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该计划将包括评估内部审计活动是否符合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定义和内部审计专业实践国际标准,以及评估内部审计师是否适用道德准则。该方案还将评估内部审计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并确定改进的皇冠体育。
总审计长就内部审计活动的质量保证和改进计划,包括正在进行的内部和外部评估的结果,与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沟通。
欺诈
大学员工有责任向内部审计部门或通过大学欺诈举报热线报告涉嫌盗窃、欺诈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内部审计将与适当的大学官员(例如,法律顾问办公室、校园警察、合规办公室、大学官员和/或部门人员)协调内部调查。审计署署长及内部审计署在欺诈调查方面的责任,载于《防止欺诈、举报及举报政策》。
董事会批准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