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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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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堂课中,俄亥俄州立大学政治学教授Justin Wert解释了宪法中一些看似晦涩难懂的术语:标记和报复,剥夺公权法案和贵族头衔。他认为,宪法中这些被遗忘的部分揭示了美国宪法结构的重要特征。

伟大的宪法保障——平等保护、言论自由、必要和适当——在美国法律思想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宪法中很少或从未使用过的部分呢?例如,第三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特权或豁免条款提醒我们美国宪政的基本原则。

为什么会有《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可能是宪法中最著名的,也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并不是费城会议的产物。《权利法案》是反对组建新联邦政府的反联邦党人的伟大贡献。Paul Gilje教授解释了美国革命的遗产是如何迅速受到质疑的,以及《权利法案》是如何成为冲突的产物的。

主权豁免:国家不能被起诉的法律概念。在这堂课中,林赛·罗伯逊教授探讨了这个源自英国王室的概念如何适应美国宪法体系结构的迷人故事。

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候选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并满足公民身份和居住条件才能竞选国家公职。林赛·罗伯逊博士解释了美国和英国在宪法之前对公职的要求是如何不同的,以及开国元勋们是如何设计我们的公职资格的,使之比当时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加民主。

为什么总统候选人不访问北达科他州?贾斯汀·沃特博士探索了美国奇特的制度——选举团制度。通过探索其起源和机制,他认为该机构不仅仅是一个历史珍品。它是美国宪法体系中关于行政权力的独特理念的产物。

《第一修正案》以“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开头,然而今天我们经常看到,《权利法案》中的保护条款和其他条款不仅适用于国会法案,也适用于州法律。在这个讲座中,林赛·罗伯逊博士解释了《权利法案》是如何逐渐被纳入其中,以保护个人免受州政府的侵害。

自从最高法院在马布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中获得司法审查权以来,法律理论家一直试图构建法院应如何解释宪法的理论。林赛·罗伯逊博士概述了两个最突出的现代宪法解释理论:原旨主义和活宪法。他认为,两种宪法解释模式都有各自的长处和局限性。

在本次讲座中,欧大政治学教授Justin Wert探讨了原旨主义作为一种宪法解释模式的理论和实践维度,特别关注“反多数主义的困难”和“被动的美德”。

自宪法起草以来的225年里,它只被修改了27次——除了权利法案之外,只有17次。宪法修正案的门槛非常高,这阻止了修正案程序的频繁使用。Justin Wert博士解释了一些历史事件,这些事件有时会导致宪法修正案的使用。

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是美国宪法的标志性条款之一。它一直是最高法院在废除种族隔离、平权行动和投票权方面的法理核心。在这个讲座中,林赛·罗伯逊博士概述了最高法院在评估平等保护案件时使用的审查水平。

宪法用了21次“人”这个词。今天,人格的概念是堕胎和公司言论争议的核心。林赛·罗伯逊博士解释了在1973年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和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从宪法的批准到现代法律意义,“人”这个概念在美国是如何被解释的。